名著大师课麦田里的守望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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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光周记的朋友,大家好,这几天为大家整理了南京大学但汉松老师在喜马拉雅名著大师课上解读的一部美国奇书——《麦田里的守望者》。文稿保持了但汉松老师解读时的第一人称带领视角,请大家在阅读过程中自行带入一个醇厚温和的声音。

本文稿为个人整理,纯粹出于对书本的喜爱和对老师解读的推崇,不作商用,仅供学习交流。如果能引起一些朋友的阅读兴趣,这番整理将更有意义。

(第一讲)让我们先从一个真实的故事开始吧。年的一个冬夜,甲壳虫乐队的主唱约翰·列侬和他的日本妻子小野洋子回到了纽约曼哈顿的住处,夫妇二人刚一下车,一个叫查普曼的年轻男子就迎了上来,对着列依连开四枪,将这位最伟大的摇滚音乐明星和文化偶像枪杀了。

杀人后,此人异常镇定,安静地待在现场等警察,手里依然翻着一本小说。这本书你猜到叫什么了吧?对,它就是美国作家塞林格写的《麦田里的守望者》。后来在法庭上,这个凶手甚至还当庭朗诵了书中的段落。这段让无数读者耳熟能详的话就是∶"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儿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为什么一个青年人在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之后,会产生谋杀约翰·列侬的冲动呢?

(第二讲)在第一次课中,我已经介绍了塞林格这个美国文学史上的神秘人物,讲了他的各种怪癖,人生中的爱与痛,讲了他这本书为什么在美国五十年代会那么畅销,讲了这本书持久的文学魅力。

那么,接下来的第二次课,我会重点讲小说的前半段,也就是霍尔顿如何在潘西中学混得心灰意冷,又如何决定提前乘火车去纽约。

在深入到小说的细节之前,我先要讲一下《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情节结构和人物图谱。

用最简单的一句话概括,这部小说讲了一个十六岁的问题男孩在圣诞节之前的三天三夜发生的故事。故事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前半段讲述了霍尔顿因为成绩不好,与宿舍同学斗殴,然后逃离潘西中学的经历,而后半段则将背景放置在了纽约市,展现了霍尔顿在大都会的各种历险。

小说是以霍尔顿为叙述者来展开的,这也是文学中的第一人称视角。你在阅读本书时,仿佛能感到这个男孩就在你的对面,他各种活灵活现的讲述,你可绝对不能照单全收,他对周围老师、同学、出租车司机、父母、纽约路人等诸多人物的褒贬,都是从这个男孩的视角展开的。

小说的主人公是霍尔顿·考菲尔德,还有几个重要的名字,你需要先熟悉一下。霍尔顿有一个妹妹,叫菲比,这是一个十岁的可爱女孩,她在学校是优等生,聪明伶俐,生活和学习都井井有条,深得霍尔顿的喜爱。他们的兄妹情,是小说中最为柔软的部分。霍尔顿还有一个哥哥,D.B.,作为大哥,他有着出色的文学才能,却为了生计而在好莱坞从事商业L剧本创作。霍尔顿与D.B.颇为疏远,痛惜大哥没有好好写严肃的文学作品,将自己的才能作贱出卖给了电影公司。霍尔顿还有一个弟弟,叫艾里,幼年早逝的他是全家人挥之不去的痛。艾里在霍尔顿心里是最完美的孩子,弟弟去世后他总是会想起他。

再说说霍尔顿的女性朋友。简,虽然她从未在小说里真正露面,但却和艾里一样,是小说内部隐而不显的存在。这个女孩是霍尔顿心心念念的女神,两人有过一段青梅竹马的美好时光。他与舍友打架是冲冠一怒为红颜,在纽约鬼混的日子里,他总惦记着给她电话,但始终也没打成。如果说简是霍尔顿精神上想象的灵魂伴侣,那么莎莉就是他现实中的女伴。他一方面觉得这个女孩虚荣、愚蠢,但另一方面又在纽约约她出去滑冰、看戏,甚至还想过带她私奔到马萨诸塞或佛蒙特。

霍尔顿还有几个挂在嘴边的中学室友,一个是又脏又臭的阿克利,一个是又帅又拽的斯特拉雷德,没有任何人是他真正的好友,他打心眼里鄙视这些人,但他有时候又热衷于与这些家伙插科打诨。

霍尔顿还有两个老师,一个是上了年纪的历史老师斯潘塞,虽然他对霍尔顿非常关心,让他临走前去道别,但霍尔顿忍受不了他的说教。另一个老师叫安托利尼,曾经教过他英语课,是他打心眼里尊敬的老师,也愿意接受他对自己的人生教诲。但是,这个人后来也让霍尔顿感到了幻灭。除了这些人物,还有一些更次要的过场人物,就不——介绍了。

接下来,我带你进入小说的前半段。

叙述者霍尔顿一开始就告诉读者,他是一个无可救药的学渣,四次被学校开除。他

现在就读的潘西中学位于宾州的埃及斯镇,潘西中学是虚构的,埃及斯镇也是杆的地名。但你可能不知道,在宾州上这样的一所大学预科学校意味着什么。我曾去过新泽西的一所这样的prepschool参观,名字叫劳伦斯威尔高中,和潘西中学一样,是独立的大学预科寄宿学校,适合9至12年级的学生。这样的地方办学条件极好,学费极高,甚至不低于哈佛耶鲁大学本科生的学费,来这里的学生家境都不会差,同时也是奔着美国常青藤大学去的。

霍尔顿的父亲很有钱,所以经得起儿子这般折腾,但因为主人公实在讨厌学校,期末考试大多不及格,他只能再度面临退学。霍尔顿对此处变不惊,他盘算的是如何先自己玩几天,然后按照原定计划,在圣诞节开始时返家和父母摊牌。

只要读几页,听着霍尔顿满腹的牢骚,我们就能大概明白他如此愤世嫉俗的原因。潘西中学最令他厌恶的,是虚伪。"虚伪"(phony)这个词,会成为这本书主人公的口头禅。在霍尔顿看来,这个学校集合了美国"最虚伪的杂种",从校长到老师,从学生到家长,莫不如是。

潘西中学在广告中宣传的是那种培养上流绅士的精英教育,但实际情况却完全不是如此。霍尔顿告诉读者,给宿舍楼捐款的校友富商奥森伯格不过是靠廉价殡葬生意发的家,在学校演讲时却言必称上帝和耶稣,结果下面的学生恶搞,放了一个巨响的屁来回应。你看,霍尔顿这个小孩虽然毒舌,但叙述中充满了十足的冷幽默,这是我们看小说一个很享受的地方。

霍尔顿临走前先要去见历史老师斯潘塞,这个已经"老得不中用"的历史老师代表了传递美国传统价值观的那—代人,但是他和霍尔顿的代沟是不可逾越的。他爱读的那本杂志叫《大西洋月刊》,这是一本美国重要的保守派杂志,立场正好和代表民主党自由派态度的《纽约客》相对。天天读这种刊物的老朽,估计脑子里全是美国"天定命运论"之类的无聊说教吧。

果不其然,他见到霍尔顿就开始兜售那套"人生比赛论"。他说∶"人生的确是场比赛,孩子。人生的确是场比赛,你得遵守比赛规则。"霍尔顿嘴上没有反驳,但心里完全受不了这套说辞,他心里暗想的是∶如果这本身就是一场肮脏的比赛,那我也必须参加吗?也必须遵守那些狗屁规则吗?霍尔顿的这种想法,在具有叛逆心理的青年一代中非常具有代表性,那就是∶不要教育我这个规则,那个规则,最重要的是我压根不想参与父辈制定规则的这种比赛。

人生是场比赛不假,但难道我们就不能选择自己喜欢的比赛吗?

满心失望的霍尔顿离开老师家,回到了宿舍。这时,他将唠叨一大段和舍友阿克利发生的琐事。逃离了历史老师的说教,回到同龄人身边,这并没有让主人公心里更舒坦,因为他发现这些尚未进入成年世界的少年同样污浊不堪。此时的宿舍并没有其他人,因为大家都去看橄榄球比赛了。这个阿克利十八岁了,身材高大,满脸粉刺,在成年人尺寸的躯壳里,住着一个没开窍的大男孩。按照霍尔顿的说法,此人从不刷牙,牙齿上仿佛长满了苔藓,而且不知好歹,特别招人烦。

另一个回到宿舍的讨厌鬼是斯特拉雷德,他在颜值上与阿克利代表了两个极端,在情场上春风得意马蹄疾,和各种女孩打得火热。这次他急匆匆回来,是为了和邻校一个女生约会,甚至还嘱咐霍尔顿这个退学生替他写一篇作文。

在三个男孩的宿舍胡闹中,出现了一个关键的名字,那就是简。请你记住,这个人对霍尔顿后来一系列反常举动的影响,远远比他口头上承认的要大。

霍尔顿无意中得知,原来斯特拉雷德这个花花公子晚上要去约会的对象,就是他前几年的邻居玩伴——简。尽管霍尔顿嘴上似乎从来都没一句好话,但读者很快从他的自述中感到,简在他心中的地位不同寻常。令他印象最深的,是简下国际跳棋时怪癖∶她的棋子一旦变成了王棋,就不挪动了,只是把王棋放在后排,一溜摆开。用霍尔顿的话说,"她只是喜欢把它们全放在后排时的样子。"多说一句,按照国际跳棋的规则,每盘比赛王模的数量并不固定,白兵和黑兵分别行棋到对方王棋位可成为王棋。

简的这种下法,显然是有问题的,她似乎并不愿意全盘接受这个模仿现实战争的跳棋规则。或者说,她在用一种极端保守的方式来下棋,她特别害怕棋盘上的搏杀,她害怕伤害别人,也害怕被伤害。

你还记得历史老师那个关于人生如比赛的话吗?比赛就是游戏,就是game。

霍尔顿之所以不断地和室友提自己与简下棋的事,是因为他希望这句话能传到简的耳朵里,他相信只有他这样走心的男孩才能从简下棋的怪癖中,看到她内心最本真、最与众不同的东西,那就是和霍尔顿一样,她不愿意按照成年人的规则参与游戏或比赛。

当然,霍尔顿如此为简揪心,还有另一个原因。通过霍尔顿的讲述,我们知道简的家庭并不幸福,母亲离婚后再嫁的男人是个酗酒的混蛋。霍尔顿以一种未成年人少见的世故和敏感,同情简的不幸,并从她下棋的异常保守与怯懦,猜测她可能在家里受到了继父的性暴力。所有这些,是那个急匆匆出去与简厮混的斯特拉雷德不知道的,也不感兴趣的。霍尔顿鄙视斯特拉雷德,因为他只会用下半身思考,满脑子想的都是与女孩上床;霍尔顿痛恨斯特拉雷德,是因为他害怕已被伤害的简会在这个浪荡子的手中再次遭到茶毒。

斯特拉雷德约会回来后,霍尔顿表面上满不在乎、骂骂咧咧,其实心里痛极了,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他故作而言他的说话方式看出来。每当霍尔顿心情焦虑紧张,他说话就特别跳跃和前后不一致。当斯特拉雷德回来,告诉他是在汽车上约会时,霍尔顿的心态立刻崩了。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因为这个家伙最喜欢在汽车后座上夺走女孩的贞操。失控的霍尔顿打了斯特拉雷德,结果反过来被强壮的对方一顿暴揍,打得满脸是血。

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特别感动,因为和阿克利的愚蠢、斯特拉雷德的色欲不一样,霍尔顿对于简有着那种骑士精神一样的爱和尊敬,他愿意为保护这个女孩牺牲自己。另一个细节也很有趣,霍尔顿在学校是击剑队的,但是在外出比赛时把剑具落在了火车上。霍尔顿是一个丢掉了剑的骑士,他被学校驱逐,他无法保护自己暗恋的女孩。

上次课,我已经向你介绍了全书的前半部分,也就是霍尔顿离校出走前在潘西中学发生的事情。这些事情看似琐碎,但对我们了解这个少年的心事意义重大。在小说的下半部分,生无可恋的霍尔顿坐上了开往纽约的火车。

一个少年的出走,往往是成长小说的必然发展方向,就如同另一部美国经典小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的主人公,走向了未知的黑夜城市。一般而言,在路上的少年可以经历成长,迈向成年的那个关键时刻。

然而,我们应该记住,塞林格可没兴趣写一部中规中矩的少年成长小说。事实上,叙述者霍尔顿从一开始就警告读者,不要把接下来的故事当成"大卫·科波菲尔式的屁话"。

霍尔顿进入纽约的旅程,就是一次堕落的旅程∶成长,即意味着堕落,这是他站在成年世界门槛前的最重要发现。按照美国有名的文学评论家哈罗德·布鲁姆的看法,霍尔顿是当代版本的哈克贝利·费恩,他的曼哈顿历险记几乎就是一次坠入地狱的见闻录,见到的是性变态者、、皮条客、无脑的电影粉丝、自大狂、醉鬼、恋童癖者...

如果成长意味着与这些人为伍,那么为什么要长大?为什么不阻止简、艾里、菲比这样天真烂漫的孩子重蹈覆辙、坠入深渊?

霍尔顿带着这样的愤懑,从纽约潘恩车站,走入了纽约的黑夜。他的第一站是埃德蒙特旅馆。入住之后,他开始把自己想象成纽约男人,四处去找乐子。先是给一个脱衣舞女郎打电话,惨遭拒绝后又去旅馆大堂的吧台勾搭妹子,同样也吃了闭门羹。

另一个草蛇灰线的细节,是霍尔顿替人写作文的那一段。这个很有语言天赋的差生写了弟弟用过的棒球手套。这是一个被艾里写满了诗歌的手套,但可怜的孩子却因为白血病而天折。弟弟艾里死后,当时十三岁的霍尔顿极度悲痛,甚至用拳头打玻璃窗户来发泄,最后被父母送去做心理辅导。

还记得我前面说过,塞林格的战争创伤吗?

作家那种挥之不去的死亡记忆,其实隐秘地进入了霍尔顿的世界。死亡带给我们最大的创伤,是它让人世间最美好的生命戛然而止,而那些丑陋的、邪恶的却活得好好的。艾里是霍尔顿心中的另一个自己,一个充满希望的完美自我,但是它却早早就死了。

正是因为那天晚上有了这些看似琐碎的小事,喧闹的宿舍男生打斗背后就有了一种更深的悲伤。霍尔顿为什么决定改变计划,一分钟都不想在潘西中学多呆,当晚就坐火车去纽约?正是因为他在那一刻感到了彻底的孤独和绝望。不是因为被开除,不是因为被揍,而是因为他想到了艾里,想到了简,他发现了未成年世界里的肮脏和丑恶。

好了,这节课,我主要讲了两个知识点。一个是小说的整体结构和主要人物,另一个则是霍尔顿在潘西中学的最后一个夜晚。我特别想让你留意的,是霍尔顿对这个世界的愤怒源自哪里,是那个"人生如比赛"的比喻,是简下跳棋的怪癖和艾里的棒球手套。

下一节课,我会讲解小说后一部分,也就是霍尔顿在纽约三天三夜的历险。

再次声明:对但汉松老师音频的整理仅仅是因为希望能有更多的朋友来阅读《麦田里的守望者》,侵权必删。优秀的作品塑造优秀的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更多优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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