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在道路中央设置交通安全护栏,初衷本是为了维护道路通行秩序,避免车辆、行人乱穿行,从而达到各行其道、安全有序的目的。
可没想到的却是变得比以前更不安全了,在日常出行中,有个别行人为了贪图方便,不走人行横道,宁愿冒着生命危险跨越护栏。据相关调查数据显示,每年约有20%的交通事故是由“跨栏族”所引发的。
监控视频
时间:年11月23日上午十时许
地点:江阴五星桥公交站台地段
一位老人与老伴从公交车下车后,横穿马路,准备跨越隔离护栏时被一辆正沿五星路由东向西行驶的面包车撞到,事故导致其中一位老人腿部骨折。
据统计,以我市五星桥公交站台路段为例,早晚高峰时段(上午7:00-8:30和下午4:30-5:30)跨越护栏横穿马路的行人约有20-30名,且以老年人居多。
讲真,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跨栏族”已俨然成为城市一道“特殊”风景线。而原因大多都是为了“图方便”、“图省事”,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自己注意车辆了,翻护栏既方便又快捷,何乐而不为?
““中国式跨栏”接棒“中国式过马路”
↑↑↑一行人横穿马路被卡在护栏
↑↑↑带着孩子跨护栏,不觉得危险么?
“别用“中国式跨栏”挑战生命
珍爱生命,请大家不要争做“跨栏”运动员,因为你们跨越的不是一道普通的护栏,而是一道“生命之栏”,一旦跨过就无法回头。
↑↑↑深圳六旬老人横跨护栏被撞身亡
动图类似的交通事故数不胜数,
多说只会令人更加痛心。
其实,横穿马路翻越护栏节省不了多少时间,与自己的后半生相比,简直可以忽略不计。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江阴交警友情提醒: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和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3、蜀黍在此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坚决摒弃交通陋习,倡导文明交通。文明出行,从我做起!
同意蜀黍的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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